襄樊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特编制《襄樊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由襄樊市政务信息管理中心在“中国襄樊”政府门户网站(www.xf.gov.cn)上予以发布。需要获得襄樊市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襄樊市政府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包括市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和市政府各工作机构主动公开的信息。
市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襄樊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市政府各工作机构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各工作机构编制的《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中国襄樊”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xf.gov.cn。
2、襄樊市人民政府公报。
3、市政府及市政府工作机构新闻发布会、报刊、电视、电台、网站等新闻媒体
(三)公开时限
各类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各工作机构将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但未主动公开,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受理机构
1、市政府办公室机要文书科。受理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襄樊市襄城区檀溪路219号市政府办公室办公大楼311室;
受理时间为:机关正常作息时间;
联系电话:3575895,传真:3575821,邮政编码:441021;
邮箱:zfxxgk311@126.com。
2、市政府各工作机构。依法属于市政府各工作机构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的,由市政府各工作机构分别受理申请。申请者可登录“中国襄樊”政府门户网站查阅各工作机构受理申请的具体办法和范围。
市政府及市政府各工作机构信息公开申请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
(三)公开程序
1、申请提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市政府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填写《襄樊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向市政府工作机构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填写《襄樊市XX局(委、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确定的当面受理点领取,也可以从“中国襄樊”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网址为www.xf.gov.cn。 (下载:sqb.doc)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行政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程序。
3、申请处理。
(1)登记。受理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出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将即时登记(包括申请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以及申请的主要内容),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2)答复。
本机关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是否公开,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
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信息内容或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补正申请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公开;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具体申请流程图见lct.doc。
三、其他事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监察局投诉。
投诉电话:3575315。
投诉网址:http://jcj.xf.cn。
地址:襄樊市襄城区檀溪路219号。
邮政编码:441021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襄樊市2007年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投诉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7年1月1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07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的要求,我市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推进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市界定了主动公开范围,并依法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统一编制了市、县(市)区政府及市直主要工作部门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除依法免于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主动公开或依申请予以公开。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市2007年被湖北省列为政务公开和电子监察系统双试点建设城市。根据《关于在全市开展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襄政办发[2006]126号)和《襄樊市2007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的通知(襄政公开领发[2007]1号)要求,纳入市直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范围的180个单位都编制了政务(事务)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市政府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发布公开目录6005条,事业单位发布公开目录800条。同时,通过市政府网站发布政府文件982条、政务公告2146条、便民公告320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市政府2007年度收到公众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1条,并及时给予了回复。
四、政务咨询投诉情况
2007年度,我市政府网站,一是联合市纠风办、楚天都市报襄樊新闻编辑部联合开办了网上直播室,设立了在线访谈、热点解答、网上咨询等栏目,开展了相关政策宣传和解疑释惑工作。全年开办了17期在线访谈,公安、房管、教育、城管等单位回答了网民的咨询投诉问题,收到了一定效果。二是设立了局长(或主任)信箱,新增加了政风行风信箱受理回复单位,各单位回复办理情况较好。全年共有131个单位在网站直接参与回复办理网民来信投诉、建议、咨询,共计接收信件12024条。其中有效上网信件4691 条,处理4456条,处理率95%,满意度99%。
五、复议和诉讼情况
2007年4月,市政府收到一起以市政务信息管理中心为被申请人的复议申请,经协调,申请人撤回申请,复议终止。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时限还不够及时。
2、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多样化。
(二)改进措施
1、统一思想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与建立“阳光新政”的政府新举措结合起来,坚定不移地做好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建立工作机构,强化组织保障。要求各单位指定工作机构,负责本地、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3、丰富信息内容,建立多样化的公开形式。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的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全面强化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各项功能。
4、强化检查督办,实行测评考核,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有效。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保证网站信息及时更新。同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务信息的质量关。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及时掌握政府信息公开新情况、新动态;加强人员培训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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