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襄樊概况 地方机构 政务公开 公文公告 为民服务 在线办事 政务互动 采购招标 招商引资 旅游观光
 襄樊市政府办公室主办
站内搜索:
 
行政审批
地方机构
公文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 :襄樊市政府门户网站 > 政务公开 > 公开目录
  政府领导   政府机构
  工作规则 计划报告
  政府会议   政府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 其 他

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

 

襄樊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特编制《襄樊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由襄樊市政务信息管理中心在“中国襄樊”政府门户网站(www.xf.gov.cn)上予以发布。需要获得襄樊市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襄樊市政府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包括市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和市政府各工作机构主动公开的信息。
  市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襄樊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市政府各工作机构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各工作机构编制的《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中国襄樊”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xf.gov.cn
  2、襄樊市人民政府公报。
  3、市政府及市政府工作机构新闻发布会、报刊、电视、电台、网站等新闻媒体
  (三)公开时限
  各类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各工作机构将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但未主动公开,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受理机构
  1、市政府办公室机要文书科。受理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襄樊市襄城区檀溪路219号市政府办公室办公大楼311室;
  受理时间为:机关正常作息时间;
  联系电话:3575895,传真:3575821,邮政编码:441021;
  邮箱:zfxxgk311@126.com。
  2、市政府各工作机构。依法属于市政府各工作机构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的,由市政府各工作机构分别受理申请。申请者可登录“中国襄樊”政府门户网站查阅各工作机构受理申请的具体办法和范围。
  市政府及市政府各工作机构信息公开申请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
  (三)公开程序
  1、申请提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市政府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填写《襄樊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向市政府工作机构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填写《襄樊市XX局(委、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确定的当面受理点领取,也可以从“中国襄樊”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网址为www.xf.gov.cn。 (下载:sqb.doc)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行政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程序。
  3、申请处理。
  (1)登记。受理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出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将即时登记(包括申请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以及申请的主要内容),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2)答复。
  本机关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是否公开,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
   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信息内容或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补正申请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公开;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具体申请流程图见lct.doc
  三、其他事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监察投诉。
  投诉电话:3575315。
  投诉网址:http://jcj.xf.cn
  地址:襄樊市襄城区檀溪路219号。
  邮政编码:441021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襄樊市2008年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月)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主要工作措施和做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等。本报告所列数据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08年以来,特别是5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以后,我市进一步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全市各地、各部门迅速建立健全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专门工作人员,开展了系列学习和培训活动,制定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社会评议、内部考核和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和机制,按照《条例》的规定和统一规范的格式,修编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各行政机关掌握、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认真进行了清理、分类,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网站、公开栏(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短信平台、便民手册、简报、公开查阅室等形式,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公开申请,全部按规定进行了处理,保证了《条例》在我市顺利实施。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我市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单位包括: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行政机关,以及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2008年,上述单位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万余条,内容涵盖机构职能、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政策法规、计划报告、业务工作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

主动公开的途径:一是网站。市政府门户网站(www.xf.gov.cn)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行政机关和公用企事业单位均在专栏中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统一、规范的格式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分类,并与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网站建立了一一对应链接关系,实现了集中公开,方便社会公众获取。同时,各地、各部门也安排专人对本单位的网站进行维护管理,及时收集、整理本单位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上网公开。二是公共查阅室。市政府和县(市)区均在档案馆(室)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将依法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资料进行了分类整理,向社会开放,供社会公众查阅。三是政府公报。市政府全年印发政府公报12期,主要公开政府文件、重要会议和重大事项等政府信息。此外,各单位还根据需要,结合实际通过广播、电视、短信平台、工作简报、便民手册、新闻发布会、公开栏(墙)等形式,及时公开了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相关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08年,全市共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82件,其中当面申请244件、网上申请88件、信函申请21件,传真申请29件。对当面申请,现场及时给予了答复;对网上申请,全部进行了回复;对信函和传真申请,认真进行了登记和答复,全部申请事项均得到了有效处理。同时,各单位共接到咨询、投诉和建议24000余件,处理率95%,满意率99%。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08年,全市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依申请公开的收费情况

2008年,我市各地、各部门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未实行收费制度,全部免费提供。

六、主要工作措施和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工作。为切实抓好此项工作,市政府办公室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并指定专门机构、抽调专门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同时,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各行政机关、公用企事业单位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任组长、办公室主任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专班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保证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为切实履行《条例》赋予市政府办公室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职责,5月22日和5月28日,市政府办公室分两批组织市政府各部门和市直相关公用企事业单位办公室主任和网络技术人员开展了专题培训。采取现场多媒体演示的办法,直观地向大家讲解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任务、需注意的问题和技术要求,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编制技术和要求等。同时,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也结合实际,广泛开展了《条例》的学习和培训活动,全市参加培训的人员达到26000多人次。通过培训,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增强了各部门、各单位贯彻实施《条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使各部门、各单位对《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有了更深入的把握和领会,增强了大家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任务和要求,以及公开的途径、方式、技术操作规程和要领,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统一格式,规范编制《指南》和《目录》。市政府办公室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单位性质,区别行政机关和公用企事业单位,制定了两套统一的《目录》编制格式,按《条例》规定将应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型各分成七个大类,并明确了各大类应归列的项目内容,指导、督促各单位规范编制《目录》。

(四)认真清理、分类,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按《条例》的规定,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分类整理工作,将各部门、各单位掌握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分为应主动公开的信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和按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三类。对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上传单位网站,并与“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本单位《目录》的相关项目建立一一对应链接关系,通过专栏及时发布,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市政府办公室对2002年以来,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各类文件按年度和发文字号进行了分类整理,将按规定应主动公开的文件及时在市政府网站上全部进行了公开。同时,各部门、各单位均建立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制,并在《指南》中公布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机制和流程图,制作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五)加强指导和督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市政府办公室安排熟悉政府工作的专门人员,对照鄂政办发[2007]114号文件的规范要求,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逐单位、逐类别、逐条目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应主动公开的信息是否全部公开、信息的分类是否准确、《目录》所列项目是否链接到相关信息、链接的内容是否相符、《指南》是否符合《条例》规定、是否有完善的制度保证新产生的信息及时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流程图、申请表、处理机制等)是否落实到位等。对检查中发现的诸如信息公开不全面、公开内容和形式不符合要求、更新不及时等问题逐单位进行了详细统计和及时反馈,并专门下发通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内容和技术规范等方面进一步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指导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促他们扎实进行整改。对存在问题较为严重的单位,还采取电话和面对面等形式,逐单位对其办公室主任和网络技术人员进行了指导和讲解,促进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开展。

(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机制及制度规范。一是建立了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等13个单位组成的襄樊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明确了各部门、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三是建立和完善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制度。全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基本都制定了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了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四是建立了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从制度上保证了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五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与监督制度。明确由市政府办公室和市监察局具体负责对各单位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与监督。

(七)以示范单位为突破口,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市政府办公室将社会公众广泛关注、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联系较为紧密的建设、规划、房管、城管、园林5个部门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突破口,重点进行指导和督办。一是认真审查公开目录,督促试点单位将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全部予以公开。市政府办公室安排专人,深入研究了5个试点单位的“三定”方案,对其上报的信息公开目录逐类别、逐条目进行了认真审查,结合各单位职责,对其业务范围内应主动公开但目录中未列入的内容进行了添加和修改(如要求市规划局不仅要公开总规和各类控制性详规信息,还要公开审核通过的各个单体规划设计信息;要求市房管局公开审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等信息;要求市城管局按规定公开违法建设及其处理情况以及临时开挖道路等信息;要求市建委公开审批的工程监理企业及其资质等等),并分别与各部门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和研究,督促各试点单位按照规范要求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将本部门掌握和产生的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予以公开,努力达到“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二是以行政审批类信息为重点,全面细化公开内容。要求5个试点单位在按照《条例》规定认真整理、公开其他方面信息的同时,重点抓好行政审批类信息公开内容的细化工作。为切实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在前期专门人员审查的基础上,9月上旬,市政府李肃清秘书长亲自召集5个试点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专门就行政许可、审批类信息的公开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和督办,进一步明确了公开的内容和要求。要求各试点单位将本单位保留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逐项整理,一一上网公开。公开的具体内容包括审批事项、办理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法律依据(即“六公开”的内容)和有关优惠政策及其依据等,并提供需行政相对人填写的各类表格下载,让人民群众及时了解政府部门每一个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审批程序和相关规定,做到使每一个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均在阳光下运行,并最大限度地为社会公众提供便利。

在许可、审批结果的公开方面,要求只要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会影响社会稳定的信息,各试点单位都要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仔细进行清理、统计、归类,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做到每一个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都有其对应的许可、审批结果。公开的内容应细化到每一个申请许可、审批事项的各项具体指标信息及审核、审批人的姓名等。如:市规划局批准的各个单体建筑设计规划的区位、外部形状、颜色、层高、容积率、设计图纸和审核审批人等信息;市房管局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开发企业、预售房位置和名称、预售房楼号及层数、预售房性质及面积、发证日期、预售许可证号和审核审批人等信息;市园林局审批的临时占用绿地的申请人、占用地段及面积、批准的理由和审核审批人等信息;市城管局批准设立的某户外广告的申请单位、受理时间、发布内容、设置地点、媒体形式、数量、核准规格、设置期限和审核审批人等信息。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少数地方和单位对贯彻实施《条例》重要性的认识不深,重视不够,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没有切实履行职责,工作进展较为缓慢。

2、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还存在内容不全、深度不够等问题,如行政审批的结果、关系民生的各项统计数据等还有部分地方没有按要求全部予以公开;部分地方和单位更新不及时,没有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公开相关信息。

3、少数地方和部门没有按《条例》规定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对《目录》的更新、修改没有形成长效机制,没有相应的措施保障新产生的信息及时公开。

4、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进一步丰富。全市大部分地方和单位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是网站,其他途径采用较少,公开的渠道不多,各种渠道之间的互相补充关系也不明确,还不能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

(二)改进措施。

1、加强考核和督办。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严格考核兑现,引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督促其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切实履行职责,做到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按照《条例》的规定,深入扎实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丰富公开形式。在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服务功能、完善网站公开形式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引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通过建立政府信息查询(站)点、开辟信息公开专栏、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等途径,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

3、规范和细化公开内容。组织专门人员,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认真审查,并结合其职责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和细化,督促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拓展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活、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4、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让人民群众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同时,督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及时处理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投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襄樊市2007年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投诉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7年1月1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07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的要求,我市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推进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市界定了主动公开范围,并依法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统一编制了市、县(市)区政府及市直主要工作部门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除依法免于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主动公开或依申请予以公开。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市2007年被湖北省列为政务公开和电子监察系统双试点建设城市。根据《关于在全市开展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襄政办发[2006]126号)和《襄樊市2007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的通知(襄政公开领发[2007]1号)要求,纳入市直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范围的180个单位都编制了政务(事务)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市政府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发布公开目录6005条,事业单位发布公开目录800条。同时,通过市政府网站发布政府文件982条、政务公告2146条、便民公告320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市政府2007年度收到公众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1条,并及时给予了回复。
  四、政务咨询投诉情况
  2007年度,我市政府网站,一是联合市纠风办、楚天都市报襄樊新闻编辑部联合开办了网上直播室,设立了在线访谈、热点解答、网上咨询等栏目,开展了相关政策宣传和解疑释惑工作。全年开办了17期在线访谈,公安、房管、教育、城管等单位回答了网民的咨询投诉问题,收到了一定效果。二是设立了局长(或主任)信箱,新增加了政风行风信箱受理回复单位,各单位回复办理情况较好。全年共有131个单位在网站直接参与回复办理网民来信投诉、建议、咨询,共计接收信件12024条。其中有效上网信件4691 条,处理4456条,处理率95%,满意度99%。
  五、复议和诉讼情况
  2007年4月,市政府收到一起以市政务信息管理中心为被申请人的复议申请,经协调,申请人撤回申请,复议终止。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时限还不够及时。
  2、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多样化。
  (二)改进措施
  1、统一思想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与建立“阳光新政”的政府新举措结合起来,坚定不移地做好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建立工作机构,强化组织保障。要求各单位指定工作机构,负责本地、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3、丰富信息内容,建立多样化的公开形式。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的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全面强化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各项功能。
  4、强化检查督办,实行测评考核,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有效。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保证网站信息及时更新。同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务信息的质量关。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及时掌握政府信息公开新情况、新动态;加强人员培训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水平。


纪委监察举报信箱 | 反黑除恶举报信箱 | 经济发展投诉中心 | 政风行风信箱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襄樊市政务信息管理中心承办 办公地址:湖北省襄樊市檀溪路200号广电大厦三楼 邮编:441021
政府门户网站值班:(0710)3562519 3932938 党政办公网值班:(0710)3561709 3861798
电子邮箱:Master@mail.xf.cn


辅助栏目: 关于我们 | 本站招聘 | 本站地图 | 建议提交 | 投稿信箱 | 网络公告 | 本站声明 | 错误报告 | [ 2007年3月2日 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