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行政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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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  构  职  能  
 
  襄樊市行政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行政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市政府派出机构。其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决定,参与研究拟定地方性行政审批管理办法和暂行规定,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对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政府采购和招投标项目的管理、协调和监督,组织各窗口单位实施行政审批和证照办理工作。

  (三)配合有关部门编制市级政府采购计划,收集、发布政府采购信息、指导、监督政府采购活动。指导县(市)、区的政府采购工作。

  (四)受法人和自然人委托,代办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实行跟踪服务。负责受理投资者的投诉。为投资者和公民提供政策、法律、信息和中介服务。

  (五)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工作。

  (六)研究、总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经验、问题,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行政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行政服务中心)设5个职能部:

  (一)综合部

  (二)业务部

  (三)督察部

  (四)招投标管理部

  (五)投资代办部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行政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机关编制为1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名。

 

    办  事  指  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