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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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  构  职  能  
 
  襄樊市信访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2002.1.25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樊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文[2001]52号)和《中共襄樊市委、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樊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襄发[2001]22号)精神,设置襄樊市信访局,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管理,以市委办公室管理为主,主管全市信访工作。
一、主要职责
(一)受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到市委、市政府上访的群众。
(二)承办上级向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来信来访事项和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向有关县(市)区或市直有关部门转办、交办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三)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及时反映群众来信来访中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四)综合分析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的批评和建议,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意见,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五)对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政策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协助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规定。
(六)负责全市信访工作的综合管理,制定全市信访工作规划和信访工作管理规定,总结和推广信访工作经验,培训信访工作人员。
(七)负责全市信访工作的组织建设和理论研究工作。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信访局设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二)办理来信科
(三)接待来访室
(四)联络督查科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信访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4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1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名。
 

    办  事  指  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