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文化体育局(文物局)
本机构网站    机构简介    政务公开    襄樊政要谈发展    襄樊法人信息库
 襄樊市人民政府2002年1月11日发布  襄政发[2002]4号   审  批  项  目  
 
  1、文物考古勘探、发掘审批 
  2、体育市场经营许可证 
  3、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裁判员、运动员证书 
  4、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学校训练基地等注册 
  5、《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6、《网络文化准营证》 
  7、《音像制品零售(出租)经营许可证》的审批 
  8、设立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审批 
  进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批项目    襄政发[2002]7号文发布  
  1、文物考古勘探、发掘审批 
  2、体育市场经营许可证 
  3、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裁判员、运动员证书 
  4、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学校训练基地等注册 
  5、《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机  构  职  能  
 
  襄樊市文化体育(文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02.1.25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樊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文[2 001]52号)和《中共襄樊市委、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樊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意见 〉 的通知》(襄发[2001]22号)精神,设置襄樊市文化体育(文物)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主管全市文化、体育和文物管理工作。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能
广播电视局承担的对社会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出租和放映的管理职能。
(二)转变的职能
取消组织和管理体育出版工作的职能。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文化、体育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制订全市文化、体育事业发展规划, 并组织实施。
(二)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研究、指导文学艺术创作与生产,发展艺术教育,推广文化 艺术科技成果。
(三)负责全市群众性文化、体育工作,组织全市性体育竞赛和青少年体育运动,培养体育 后备人才。
(四)贯彻执行文物法规,管理全市文博事业;管理全市文物市场,参与名城建设、城市规 划及旅游景点的文化、文物开发工作。
(五)管理全市图书馆事业,负责全市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工作,指导全市图 书馆事业标准化、现代化建设工作。
(六)归口管理全市文化、体育市场,负责全市音像事业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管理全市 重大文化体育活动,指导全市文化体育市场稽查和电影发行、放映工作。
(七)协调在本市举办的国际国内大型比赛的有关工作;承担全市参加省级以上年度竞赛和 综合性运动会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市反兴奋剂工作。
(八)组织全市体育彩票发行工作,管理体育彩票公益金,统筹安排全市文化体育事业经费 。
(九)负责全市对外文化体育交流联络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文化体育(文物)局设10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对外文化体育联络科)
(二)人事科(行政审批科)
(三)电影科
(四)艺术科
(五)社会文化科
(六)群众体育科
(七)科研训练科
(八)文物科(文物勘探管理办公室)
(九)文化体育市场管理科(文化体育市场管理办公室)
(十)文化体育产业科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文化体育(文物)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5名,纪检组长1名; 正科级领导职数10名,副科级领导职数8名。
设立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科,人员编制3名,其中,科长1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4名。
五、其他事项
体育总会设专职副主席2名。
 

    办  事  指  南  
 
 
襄樊市行政服务中心“六公开”内容
   文化体育局
           
服务名称 政策依据 服务程序 申报材料 收费标准 承诺   时间
文物考古勘探、发掘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湖北省文物保护管理实施办法》 1、提出申请;2、实地勘察;
3、签订协议;
4、实施勘探、发掘;       5、核发《文物调查勘探工程竣工通知书》或《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通知书》
文物勘探申请书(包括征用地位置、范围、亩数及用地单位、法人代表姓名、现场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
1、普通勘探:1344元/亩;                                                  2、 重点勘探: 最高不超过13333.40元/亩;                      3、 发掘:按发生项目对应发掘定额收费 文物勘探:5亩以下,3日完成;5—20亩,7日完成;20—50亩,15日完成;50亩以上,30日完成。 考古发掘视地下遗存情况而定
体育市场经营许可证    《湖北省体育市场管理条例》       1、提出申请;
2、资质审查;3、实地勘察;4、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     5、办证或答复
1、填写申请表;
2、申请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核准文件;
3、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有关证明材料;
4、业务场所使用权合法证明材料;
5、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6、大型室内娱乐竞赛活动须提供消防部门的同意意见书;
7、体育经营许可证每年的11月1日至12月31日审验和换证
30元/证 5日
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裁判员、运动员证书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1999年国家体育总局153号文《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2000年国家体育总局体竞字053号文   1、业务培训;
2、审查;
3、评委评审;
4、办证或答复        
1、申请书;2、相应级别业务培训合格证书;3、所在单位或体育组织的推荐书               不收费 体育指导员30日;
裁判员、运动员5日
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学校训练基地等注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1、提出申请;2、资质审查;
3、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   4、上报备案;  5、答复或办证
1、申请书;2、申报表;3、教练员资格证书;4、法人代表身份证明;5、训练场地租用合同 不收费 30日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1997年国务院229号令) 1、提出申请;
2、资质审查,实地勘察;
3、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
4、办证或答复
一、申办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许可证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
2、申请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文件;
3、专业人员的配备资料、经营管理规章;申办演出场所还要申报《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二、申请营业性个人演出许可证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
2、身份证明;
3、演出水平考核证明。
三、申请营业性组台演出(含社会福利性募捐义演)须提供以下材料:
1、演出申请书;
2、演出合同意向书;
3、演出节目内容材料;
4、文艺表演团体、演员个人的演出证;
5、演出场地合同
1、营业性组台演出按演出收入的2%收取管理费;
2、《营业性演出许可证》20元/套;(各地、市、州、县、文化主管部门应以所收取的文化市场管理费中按上述标准到省文化厅购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对经营单位及个人不得另收证件费用)
申办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及演出场所30日,申办个人演出证7日,营业性组台演出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