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项目“六公开” |
| 2002.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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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名称 |
政策依据 |
服务程序 |
申报材料 |
收费标准 |
承诺 时间 |
| 特殊工种认定及职工退休审批 |
劳社部发[1999]8号《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劳险[1999]15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通知》 |
1、单位填表;2、审查材料;3、审批或答复 |
1、填报从事提前退休特殊工种折算工龄认定审批表; 2、职工全部原始档案及有关材料;
3、单位特殊工种台帐登记薄;
4、职工个人所从事特殊工种的申请,领取保健津贴的批复,原始考勤记录及有关证明材料;
5、《职工退休审查表》及《企业职工退休待遇审批表》 |
不收费 |
30日 |
| 职工死亡待遇审批 |
鄂劳险[1995]180号《关于企业职工死亡后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
1、单位填表;2、审查相关材料; 3、审批 |
1、死亡职工本人全部原始档案、户口、死亡证明、劳动保险卡片、劳动保险待遇证;
2、死亡职工生前供养直系亲属的户口(农村户口需出具当地派出所证明),超过16周岁仍在上中学的须持学生证或学校证明;
3、本企业上年度的劳动工资年报表 |
不收费 |
15日 |
| 社会力量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 |
国务院《社会力量办学条例》 |
1、申报;
2、审核; 3、办证或答复 |
1、申请报告;
2、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 3、拟任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以及拟聘请教师的资格证明文件;
4、拟办教育机构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
5、拟办教育机构的章程和发展规划;
6、联合举办教育机构的,还应当提交联合办学协议书 |
不收费 |
30日 |
| 职工调动 |
劳人劳[1987]20号《关于全民所有制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跨地区转移工作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劳力[1997]111号《关于印发〈湖北省职工调动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劳力[1997]82号《湖北省劳动厅转发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5号《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 |
1、填写《职工商调表》;
2、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 3、持劳动行政部门介绍信,到转用人单位报到 |
1、调入市区的填写《职工商调表》;
2、调出调入单位证明; 3、调动理由证明 |
不收费 |
30日 |
| 集体合同备案 |
《劳动法》;劳部发[1994]485号《劳动部关于印发〈集体合同规定〉的通知 |
1、单位申请;2、审批;
3、备案 |
1、集体合同文本;
2、集体合同情况说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集体合同平等协商委员会、领导小组、检查监督小组名单,双方记录员、起草人姓名、法人代表、工会主席身份证号码及任职通知。 |
不收费 |
15日 |
| 外国人在樊就业许可 |
鄂劳力[1996]93号《关于转发〈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通知》 |
1、窗口受理;
2、到公安机关办理居留证;
3、劳动保障厅颁发许可证 |
1、书面申请;
2、拟聘用的外国人履历证明、聘用意向书、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健康状况证明和有效证件 |
10元/证 |
15日 |
| 审批招聘(用)广告和非公共职业介绍许可 |
《襄樊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暂行规定》(襄政发[1995]126号) |
1、受理;
2、审核;
3、批准或答复 |
1、用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明、招工简章、合同文本,办理招聘(用)广告审批手续,指定媒体发布;
2、书面申请报告、工作人员经过职业介绍培训的证明资料,办发《职业介绍许可证》,确定经营范围 |
不收费 |
即办 |
| 下岗职工享受基本生活保障审核 |
中发[1998]10号文件和鄂政办发[1998]115号文件 |
| 1、单位申报;2、再就业办审核;
3、报政府领导批准或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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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领导批文、职工档案、再就业方案等 |
不收费 |
15日 |
| 就业登记 |
《襄樊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暂行规定》、《湖北省就业登记实施办法》、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及外来劳动力流动就业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
1、受理; 2、审核; 3、发证 |
1、营业执照及招聘简章;
2、户口薄、身份证、就业前培训结业证或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或下岗证;
3、失业职工持原单位开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有关证明、《湖北省求职人员登记表(卡)》 |
求职用工登记2元/人,《湖北省外出(来)人员就业卡》5元/人,招工报名考务费5元/人 |
即办 |
| 《再就业优惠证》办理 |
鄂政发[2000]41号《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
1、受理;
2、审核; 3、发证 |
1、失业证明;
2、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3、有工商营业执照 |
不收费 |
即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