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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机械行业协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2002.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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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阳市市级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文[2001]52号)和《中共襄阳市委、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阳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襄发[2001]22号)精神,设置襄阳市机械行业协会,为正县级事业单位,由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管理,负责全市机械行业协调管理工作。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发展机械行业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市机械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全市机械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活动;负责全市机械行业统计,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掌握分析机械行业生产经营动态,协调行业内部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三)指导全市机械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工作,指导行业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 (四)指导全市机械行业的专业学会、协会和研究会的工作。 (五)负责做好原机械工业局机构撤销和转体的有关工作;负责市直机械工业企业的改革脱困工作。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机械行业协会设3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科 (二)行业管理科 (三)人事科 纪检(监察)与人事科合署办公。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机械行业协会事业编制为1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纪检组长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设立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科,人员编制3名,其中,科长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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