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阳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文[2001]52号)和
《中共襄阳市委、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阳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襄发[2001]22号)精
神,设置樊市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为副县级事业单位,由市政府办公室管理,负责全市经济技术协作工作。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横向经济联合、协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定全市横向经济联合、协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研究全市横向联合、协作发展动态,组织开展相关重大课题调研。
(二)协调全市资金、技术、人才、科研成果的引进进和输出。参与组织市内外物资协作、调剂和经贸交流,
以及招商引资等工作。
(三)参与组织区域经济联合、协作工作,协调组织经济发达地区对口支援我市贫困地区。
(四)组织协调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有关经济、技术协作工作;负责外地驻襄阳办事机构的联络和协调管理
工作。
(五)受市政府委托,承担中国中西部经济技术协作区常设联络处的日常工作,负责经济技术协作项目的申
报工作并组织实施,组织各成员方开展经济联合、协作和经营。项目洽谈等活动。
(六)参与我市的友好城市的联络和协调,负责传递各类经济信息等工作。
(七)负责全市经济技术协作的统计工作。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设3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科
(二)区域协作科
(三)信息联络科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人民政府经济协作办公室事业编制为1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副科级领导
职数2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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