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供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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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2002年1月11日发布 襄政发[2002]4号
审 批 项 目
用户受电工程设计审核
进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批项目
襄政发[2002]7号文发布
用户受电工程设计审核
机 构 职 能
办 事 指 南
市供电局行政审批项目“六公开”
2002.2.20
服务名称
政策依据
服务程序
申报材料
收费标准
承诺时间
用户受电工程
设计审核
《电力供应与使用
条例》(
1996
年国务院令第
196
号)
1、提出申请;
2
、现场确定供电方案;
3
、用户受电工程设计;
4
、组织相关人员审核签署意见;
5
、答复
1、受电工程设计及说明书;
2
、用电负荷分布图;
3
、负荷组成、性质及保安负荷;
4
、主要电气设备一览表
不收费
自用户受电工程设计审核受理之日起对高压供电的用户最长不超过
15
日;对低压供电的用户最长不超过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