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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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襄樊市人民政府2002年1月11日发布  襄政发[2002]4号   审  批  项  目  
 
  1、卫星地面设施的销售、设置许可证 
  2、视频点播设置许可证 
  3、电视摄像、录像服务许可证 
  4、有线电视台网络施工、设计安装许可证 

    机  构  职  能  
 
  襄樊市广播电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02.1.25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樊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 文[2001]52号)和《中共襄樊市委、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樊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 意见〉的通知》(襄发[2001]22号)精神,设置襄樊市广播电视局,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 位,主管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电视事业工作。
一、职能调整
将广播电视节目的交流、交换和交易运营职能,交给直属事业单位承担。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广播电视 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管理全市广播电视事业,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工作,指导全市广播电视文艺作 品的创作与生产;协调全市广播电视管理体制改革。
(三)负责全市建立或撤销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台、教育台、发射台的审核和 申报工作。
(四)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转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 听节目;监管全市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
(五)制订全市广播电视技术政策和标准,指导和协调全市广播电视高新技术的科学研 究和开发利用工作。
(六)管理全市广播电视专用网,指导全市广播电视专用网的分级建设和开发工作;审 核全市广播、电视的频率、功率等技术参数。
(七)指导襄樊人民广播电台、襄樊电视台、襄樊有线电视台和襄樊市中波台的工 作,组织全市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广播电视局设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二)宣传科
(三)计划财务科
(四)社会管理科
(五)科技科
(六)人事科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广播电视局事业编制为2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设立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科,人员编制2名,其中,科长1名。
 

    办  事  指  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