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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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襄樊市人民政府2002年1月11日发布  襄政发[2002]4号   审  批  项  目  
 
  1、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竣工验收合格证 
  2、档案登记证 
  3、档案目标管理证书 

    机  构  职  能  
 
  襄樊市档案局(襄樊市档案馆)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樊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文[2001]52号)和
《中共襄樊市委、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樊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襄发[2001]22号)
精神,设置襄樊市档案局(襄樊市档案馆与其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为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
单位,以市委办公室管理为主,负责全市档案事业管理和档案保管利用工作。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全市档案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宏
观管理:制定全市档案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指导全市各级各类档案
馆工作;加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档案的规范化管理;监督、指导农业农村、专门专业档案和重点工程的档案
工作。
      (三)依据《档案法》及有关法规拟定全市档案工作的规章,加强全市档案法制建设,查处档案违法
案件,负责全市档案登记工作。
    (四)组织全市档案的宣传教育、科研开发、成果推广工作,推进全市档案管理现代化;负责全市档案
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指导市档案学会工作。
    (五)集中管理市委、市政府及市直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负责征集、接收、整理、
保护市委、市政府机关及市直单位的重要档案资料和散失在社会上的重要史料;做好馆藏档案、资料的利用
工作。
    (六)负责档案资料的开发编研工作,为领导决策和各项事业提供参考史料。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档案局(市档案馆)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二)法规宣教科
    (三)业务指导科
    (四)档案管理利用科
    (五)信息技术科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档案局(市档案馆)机关事业编制为29名。其中:局长(馆长)1名,副局长(副馆长)3名;正科
级领导职数5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1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3名。


 

    办  事  指  南  
 
 
市档案局行政审批项目“六公开”
   2002.2.20
           
服务名称 政策依据 服务程序 申报材料 收费标准 承诺   时间
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竣工验收合格证 《湖北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1999年4月5日鄂档[1999]34号)
1、单位申报;
2、组织考评;
3、审批;
4、发证
1、填写登记表;
2、申请报告;
3、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总结;
4、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自查报告
不收费 即日
档案登记证 《湖北省档案登记办法》(2000年8月8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96号) 1、申报;
2、受理;
3、审查;
4、核准;
5、发证;
6、备案
行政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或企业法人登记证明 每套80元 即日
档案目标管理证书 《科学技术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升级办法》(国档发[1991]16号)、《湖北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1999年月1月27日鄂档[1999]8号)《企业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办法》(鄂档[1996]16号) 1、单位自查;
2、申报;
3、组织考评;
4、审核;
5、上报;
6、发证
1、申请报告;
2、档案工作总结;
3、自查报告;
4、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复查)申报审批表;
5、档案管理考评登记表;
6、考评验收材料汇编
不收费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