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投诉人须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5-09-13
1、投诉对象明确,反映内容真实、客观,不得歪曲或捏造事实;

2、内容简明扼要,说清事实,原则上一次投诉只反映一个问题;

3、咨询投诉人可选择署名或不署名方式咨询投诉,但鼓励采用署名方式,真实填写姓名、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家庭地址,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将问题的解决情况反馈给您;如果您实在不愿意署名,可以再次登陆我们的网站在“信件列表”或点击“咨询投诉的单位”查看有关的反馈信息;

4、咨询投诉人要求“不公开”的,必须署名。先注册,成为市政府网站注册用户,记下用户名和密码,凭用户名和密码方能查询有关反馈信息,否则与您无法联系;

5、一般性政策类咨询问题,欢迎登陆本信箱;比较复杂的政策类咨询问题,请您拨打各单位热线电话,您会得到更加快捷回复。各单位热线电话请登陆各部门网站;

6、咨询投诉人请注意查看各单位的机构职能,以免错投或错过时间而延误问题的及时解决;

7、原则上暂不接受举报。有关举报内容直接登陆市纪委“举报信箱”;

8、咨询投诉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互联网有关规定,违规的信件网站管理人员有权删除。

9、您的来信如果不是政风行风信箱的受理范围,将不会审发给相关单位回复。但为了使您的来信中提到的问题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您上传后视作同意将此来信转发给纪委监察部门的“举报信箱”及国家、省政府网站的 “信访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