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华,男,汉族,1963年4月出生,湖北仙桃人,1981年10月入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华中工学院电力自动化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华中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襄樊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1980.09--1984.07 华中工学院电力系学生; 1984.07--1986.12 洪湖市棉纺总厂技术员、厂长助理、副厂长; 1986.12--1987.05 荆州地委组织部组织科干部; 1987.05--1991.05 共青团湖北省委青工部正科级干事; 1991.05--1991.07 省团校(省青年政治学校)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1991.07--1994.09 省团校(省青年政治学校)党委副书记; 1994.09--1997.11 省团校(省青年政治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 1997.11--2002.08 共青团湖北省委副书记、党组织成员,省青联副主席(2001.03-2001.12兼任省团校党委书记); 2002.08--2002.12 共青团湖北省委副书记、党组副书记; 2002.12--2005.07 共青团湖北省委书记、党组书记(2003.03-2004.01在中央党校中青班学习); 2005.07--2007.06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 2007.06--2008.02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党组副书记,省纪委委员; 2008.02--2008.03 襄樊市委副书记,提名为市人民政府市长候选人; 2008.03--2008.04 襄樊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党组书记。 2008.04-- 襄樊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市十五届人大代表。